所谓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的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工资等相关报酬。
所谓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而为劳动者享有的与从事劳动有关的各种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总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上海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上海劳务派遣的具体实践中,用工单位所在地点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一般要优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所以,在现实中,这种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差距往往成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激烈争议的缘由。因此而导致劳动者的报酬受克扣或者削减,劳动条件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的存在。法律在此以明文的形式规定,可以从根本上杜绝和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更好地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跨地区派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11 16:49